深圳大学新闻系副主任孙海峰博士论文也抄袭
29 04 2011年
《法治周末》根据亦明(真名葛莘)的黑材料指控我妻子写于2002年的硕士学位论文抄袭,有一部分是亦明式的捕风捉影,一部分是引用别人的资料时虽然注明了出处但是没有用转述的方式改写,也没有使用引号表示是直接引用。后者是国内缺乏学术规范教育和训练造成的,国内的学生几乎没人可幸免,很多教师也存在这个问题。我本来对审核国内硕士、博士论文毫无兴趣,但如果我妻子的硕士文凭因此出事,我就把下半生贡献给为中国清理硕士、博士文凭,从相关人员开始清理。比如以前因为别的事情与我有过争执、现在又一再跳出来攻击我妻子抄袭的深圳大学新闻系副主任孙海峰,其硕士论文还未找到,但其博士论文只粗粗一看,已可认定也是抄袭。认定起来很简单,就是采用亦明的方式,根据注释去找原文,做个比对。请看孙海峰博士学位论文《网络文化的审美反思》(山东大学,指导教师:陈炎,2003年5月)第18页:
【黄鸣奋将网络与文艺活动的关系归结为七个主要方面: (1)网络与艺术主体,包括传统意义上的“今人”和与网络共生的“后人”的关系、传统的社会分工与网络时代角色飘移的关系、自我意识在网络化过程中由定型向流动的转变等;(2)网络与艺术对象,包括网络视野与传统视野的关系、个人定制与公众定向的关系、无师自通与“学有常师”的关系等;(3)网络与艺术中介,包括艺术活动过程中合作模式与分离模式的关系、网上直销与传统出版的关系、高科技与人文精神的关系等;(4)网络与艺术手段,包括网络终端与传统工具的关系、数字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关系、信息自由与社会教化的关系、动态艺术与静态艺术的关系等;(5)网络与艺术本体,包括艺术作品网页化的意义、超文本与传统文本的关系、超媒体与艺术门类的关系等;(6)网络与艺术环境,包括空间文化与时间文化的关系,数字地球与艺术传播的关系、远程文化与近程文化的关系等;(7)网络与艺术机制,包括数码时代的著作权保护、在线文学的运营特征、“数码时尚”的文化意蕴等。】
这段话,几乎一字不差照抄自黄鸣奋发表在2000年4月14日《福建日报》的文章《网络艺术:世纪之交的学术热点》,只是给标上了编号:
【根据笔者的看法,在网络艺术领域,当前值得研究的主要课题有:网络与艺术主体,包括传统意义上的“今人”和与网络共生的“后人”的关系、传统的社会分工与网络时代角色飘移的关系、自我意识在网络化过程中由定型向流动的转变等;网络与艺术对象,包括网络视野与传统视野的关系、个人定制与公众定向的关系、无师自通与“学有常师”的关系等;网络与艺术中介,包括艺术活动过程中合作模式与分离模式的关系、网上直销与传统出版的关系、高科技与人文精神的关系等;网络与艺术手段,包括网络终端与传统工具的关系、数字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关系、信息自由与社会教化的关系、动态艺术与静态艺术的关系等;网络与艺术本体,包括艺术作品网页化的意义、超文本与传统文本的关系、超媒体与艺术门类的关系等;网络与艺术环境,包括空间文化与时间文化的关系,数字地球与艺术传播的关系、远程文化与近程文化的关系等;网络与艺术机制,包括数码时代的著作权保护、在线文学的运营特征、“数码时尚”的文化意蕴等。】
虽然注明了出处,但未作转述或加引号,按照他们用来指责我妻子的国际学术规范标准,当然属于文字抄袭。而且孙海峰是博士学位论文,理应用比硕士学位论文更严格的标准来衡量。如果继续比对下去,我相信还能从孙博士的论文中发现更多相同甚至更严重的问题。而且我相信当时国内文科的学位论文(甚至包括理工科论文的引言部分)都不难发现存在问题。这就是为什么我从不去追究这种没发表的学位论文的文字抄袭问题,因为一抓一个准,没有意义,主要是应该对学生加强学术规范教育。